2019年3月1日甘南州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
发布者:甘南环保 审核:甘南环保 最后修改时间:2019年3月1日 09:35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,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。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。 电话:0941-8218633 地?#32602;?/font>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
![]() 【来源】:甘南州生态环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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